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京山市立足新发展阶段,首次以市政府办名义创新出台《京山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制度创新破解涉企执法难题,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检查频次过多、标准不一、程序不规范等痛点难点问题,通过系统化制度设计构建现代化监管体系。在监管理念上,确立“非必要不现场”原则,推动监管方式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在机制创新上,建立“三合一”检查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技术赋能上,全面推行“扫码检查”制度,确保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
《办法》突出体现了三个创新亮点:一是首创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制度,将监管关口前移,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二是实施差异化监管机制,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精准监管;三是构建“备案公示+影响评估+考核监督”三位一体的保障体系,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编制动态管理的“一业一查”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协同部门、检查事项和检查内容,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办法》的出台是京山市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实现了从“重管理”向“优服务”、从“严审批”向“强监管”、从“分散执法”向“协同治理”的三个转变,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京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