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司法厅 湖北省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鄂普法办〔2024〕5号)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和严格审核,研究确定了以下拟申报推荐名单:
一、拟申报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2个)
荆门市东宝区石桥驿镇人民政府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三中队
二、拟申报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2个)
姜 燕 钟祥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
廖月月 荆门市乡村振兴局大柴湖振兴发展指导科科长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部门:荆门市司法局
受理电话:0724-2331137(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通讯地址: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街道象山二路15号
荆门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