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邹善平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执业登记的通知
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司法局:
按照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省司法厅关于调整新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权限的通知》(鄂司法通〔2013〕46号)精神,经研究,邹善平等12名(名单附后)同志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条件,决定准予执业登记。
荆门市司法局
2016年8月12日
附件:
2016年度准予执业登记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
邹善平 钟祥市郢中法律服务所
张大林 钟祥市郢中法律服务所
周明松 钟祥市郢中法律服务所
陈德钧 钟祥市郢中法律服务所
孙守锋 钟祥市柴湖法律服务所
刘开明 钟祥市双河法律服务所
田小芳 钟祥市柴湖法律服务所
胡亚飞 沙洋县沙洋法律服务所
李 勤 掇刀区白庙法律服务所
官昌明 掇刀区掇刀石法律服务所
邵 平 荆门市弘正法律服务所
张霞云 荆门市弘正法律服务所
抄送:省司法基层工作管理处,荆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