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统一安排,我市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于9月8日至9日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的方式
采取网上填写相关信息与现场领取证书的方式进行。
1、8月31日至9月3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登录湖北国家司法考试网(http://www.hbsfks.gov.cn/),在“资格申请”栏“信息采集”中,填写相关信息,自动生成《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信息采集表》。
2、9月8日至9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到荆门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证书,逾期不再办理。
二、注意事项
1、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
地址: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西附楼208室(漳河新区双喜大道)
乘车路线:可乘坐13路58路公交车,到政务中心站下车。
联系电话:0724—6036613
荆门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