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工商联,市直各行业商会,市工商联直属会员企业,市直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企业健康成长,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决定成立“荆门市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宗旨
以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和为非公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目标,健全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依法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防范和降低非公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提高非公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组成人员
由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和市直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组成(名单附后)。市律师协会会长彭先广任团长,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华,湖北京中金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捍东,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胄任副团长。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联经济联络部,具体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市工商联经济联络部部长王家荣任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负责人陈媛任副主任。
三、主要职责
(一)提供一般性法律事务法律咨询;
(二)根据委托企业要求,审查业务合同,提供合法性审查或法律风险评估;
(三)为对外交往和重大商务谈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四)协助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五)受企业委托,参与重大紧急法律事务的处理;
(六)承办临时指派的其他涉法事务。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要加强非公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服务团队。市属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非公企业法律服务团工作,把为非公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服务团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沟通,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使非公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二)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服务团实行预约服务或临时指派,律师服务收费按《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鄂价房服[2006]258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服务团要针对非公企业不同类型和特点,采取“一般+重点”的服务模式,帮助非公企业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非公企业与服务团要紧密配合,注重信息互通,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三)加强自律,树立形象。服务团成员要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为企业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要高效快捷服务,普通事务24小时依法处理、办结,重大复杂事务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合理办结,要严守服务企业商业机密,严禁向企业索拿卡要,树立良好形象。
荆门市司法局 荆门市工商联
2015年1月 日
附件:
荆门市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服务团人员名单
职 务 |
姓 名 |
执业机构 |
性别 |
专业优势 |
联系电话 |
团 长 |
彭先广 |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
男 |
法律服务 |
13971849448 |
副团长 |
李 华 |
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 |
男 |
法律服务 |
13807268836 |
|
刘捍东 |
湖北京中金律师事务所 |
男 |
法律服务 |
13908968206 |
|
周 胄 |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
男 |
法律服务 |
13986988699 |
成 员 |
宋文权 |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
男 |
法律服务 |
13797897999 |
|
石 磊 |
湖北京中金律师事务所 |
男 |
法律服务 |
15071948801 |
|
刘 军 |
湖北新天律师事务所 |
男 |
法律服务 |
13093238219 |
|
刘 炜 |
湖北邦伦律师事务所 |
男 |
法律服务 |
13597956108 |
|
张 平 |
湖北兴联律师事务所 |
男 |
法律服务 |
13971847509 |
|
马宝坤 |
湖北同进律师事务所 |
男 |
法律服务 |
13971846538 |
|
张雪丰 |
湖北中科律师事务所 |
男 |
法律服务 |
13677265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