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司法局:
现将《全市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司法局
2015年2月15日
全市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市政府民生实事的通知》(荆政办发〔2015〕4号)和省司法厅与局签订的《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目标责任书》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拓宽法律援助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四个荆门”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00件以上,事项12000件以上。
三、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的原则,共分三个阶段完成:
1、准备阶段(2015年1月至2月)
深入学习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与各地签订目标责任书。
2、实施阶段(2015年3月至10月)
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及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法律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落实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
3、验收阶段(2015年11—12月)
各地总结法律援助工作情况,并于10月底前将书面总结报市局,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分解目标任务。全市法律援助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地区 |
法律援助案件 |
法律援助事项 |
市直 |
210 |
2100 |
京山县 |
210 |
2100 |
沙洋县 |
200 |
2000 |
钟祥市 |
210 |
2100 |
东宝区 |
200 |
2000 |
掇刀区 |
150 |
1500 |
漳河新区 |
10 |
100 |
屈家岭管理区 |
10 |
100 |
合计 |
1200 |
12000 |
(二)畅通咨询平台。充分发挥全市“12348”法律援助咨询信息平台的作用,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间断法律援助咨询服务。
(三)严格规范运作。完善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审批、指派、归档等办案程序,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工作流程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坚持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督查的原则,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档案、经费管理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办事。
(四)加强基层建设。全面加强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街办)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实现“五有”,即有牌子、有专人、有制度、有卷宗、有经费。
(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合作,通过社会聚焦、以案说法、新闻发布、人物访谈、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
(六)加强队伍建设。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加强法律援助人员的政治、业务、作风建设,做到凡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都要立即受理、及时指派;凡是法律咨询的,都要来有迎声、坐有请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凡是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都要严谨细致、热情服务,尽心尽责。
(七)加大保障力度。确保法律援助办案经费及其他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精神,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与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充实法律援助机构的专职人员,特别是把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法律援助机构中,保证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至少有一名公职援助律师。
(八)严格检查督办。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季度汇报制度、检查督办制度,严格检查考核,推进工作落实。
五、组织领导
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人员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在时间、精力、人力上集中,在物力、财力上倾斜,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