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屈家岭管理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部、中心)。市社矫正工作管理局,市公证处。
现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荆门市司法局党委
2015年5月6日
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党委《关于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关于印发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要求,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守纪律 讲规矩 作表率
二、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的活动主题,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将“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落到实处,把市委“十个严禁”规定立起来,为我市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组织开展好以下五项活动:
(一)召开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局党委统一部署,认真召开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同时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市纪委编印的《政治纪律教育学习资料汇编》,开展撰写心得体会、学习征文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明纪律、守纪律,懂规矩,讲规矩,把握角色定位,做清醒人、明白人,自觉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二)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政主职带头讲廉政党课,示范带动。结合全市律师协会“守讲树”活动、公证员年度培训等专项教育活动,将“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教育内容贯穿其中,着力打造环环相扣的反腐“教育链”
(三)集中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参观监区、参观警示教育展、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及观看《思想溃堤后的堕落人生》、《贪途欲海无归路》警示教育片,开展交流讨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严肃性,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四)大力开展廉政文化活动。要丰富廉政文化活动载体和内容,通过举办廉政大讲堂、廉政知识竞赛、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邀请专家教授专题辅导讲座,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寓教于乐、寓教于理中接受纪律和作风教育。
(五)从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典型。对照市委“十个严禁”规定以及全市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班上指出的“八个方面的问题”,注重从专项巡查、审计监督、群众举报、网络舆情中发现问题线索,查处反面典型。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落实好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突出特色,抓好创新。在抓好局党委部署的主要活动的同时,各县市区要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各项专题教育活动和本地本单位的特点,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举措,围绕提高活动实效,打造各具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品牌。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反映工作动态,特别是对一些有特色工作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向市局监察室报送,以便宣传推广。
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展宣教月活动的信息及时报市局监察室(邮箱:ok600789@163.com)